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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大部分的民用电梯都没有备用电源。如果有,一般也仅仅是用于紧急情况下自动就近平层开门放人,而不是在停电状态下继续运行多长时间。
一般是4小时左右。
酒店备用电源一般应用于电梯等消防设施供电、应急照明、会议厅、监控设备、厨房设备、重要客房供电。
对于机组要求必须长期处于可用状态,失电时能及时供电(15秒内),否则将会对酒店声誉及财产造成损失。
电梯备用电源目前相关规定如下: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要求:
10层以上的民用住宅建筑应该按照二类电气负荷设计,即应具备双电源(包括常用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系统应做到发生电力或线路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但国家标准中并没有明确要求电梯必须安装备用电源。
2、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19层以上民用住宅建筑的客梯、水泵等应该按照一类电气负荷设计,即应具备双电源(包括常用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系统应做到发生电力或线路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
一般情况下,是在设计建筑物的时候,由建筑设计单位根据建筑物的重要程度、使用性质来确定这个建筑物的供电方式,确定如何配置供电的备用电源。
而电梯产品本身对供电方式没有规定。双电源系统对高层建筑来说尤为重要,但配备该系统花费较高,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很少有开发商执行此标准。
扩展资料: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内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本规则不适用于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
第三条 本规则是对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工作的基本要求,相关单位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可以制定高于本规则的工作要求,以保证所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第二章 使用管理
第四条 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使用单位应当购置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所必需的投入,严禁购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第五条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进行维保。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漯河晚报-高层住宅小区 应配备电梯备用电源吗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小区电梯必须要有备用电源吗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电梯没有备用电 停电之后就停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