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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出了公示函之后具体流程如下:
1、由发起人向所在社区提出加装电梯事项,并领取相关指导材料、表格;
2、确定申请人(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相关业主),征询相关业主(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意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方可提出意向申请;
3、确定实施主体,可以是业主代表或非业主第三方单位(申请人)。填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意向申请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意见征询表、小区幢单元申请人名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意见汇总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授权委托书后,向社区提出加装电梯意向申请,街道汇总后报区住建局;
4、现场踏勘,确定是否符合加装基本条件。初步具备加装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委托进行勘察及住宅安全认证;
5、制定方案,申请人(业主)共同签订加装电梯协议书,填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表,向社区提出加装电梯申请;
6、方案、协议公示(在本单元、本小区公示栏或显著位置);
7、专项设计,建设者(代理人)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图纸审查;
8、联合审查(区住建局召集相关单位联合审查,并出具联合审查意见书,协调管线移位);
9、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土建施工前向区住建局办理施工告知,接受质量安全监督。电梯安装前,电梯安装施工单位应书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装告知);
10、竣工验收(申请人组织竣工验收,邀请社区、街道、相关单位、专家参加);
11、使用登记(电梯使用管理单位需签订维保合同,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12、建档移交(工程竣工材料交街道、区住建局存档);
13、下拨补助款(向区财政局提出申请,通过审核后由财政局拨款至申请人指定的施工单位账户)。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加装电梯通常可在加装电梯的基站外墙上安装快递信报箱、牛奶箱、多媒体终端、信息公告栏等附属装置,向业主提供增值服务。
通邮工作流程
1、新建单位、新建楼房(住宅小区)提出通邮申请——→产权单位(人)或主管部门前往当地邮局办理邮件投递登记手续——→填写《通邮申请表》(一式三份)——→当地邮局审核是否具备通邮条件——→(1)、(2);
(1)具备通邮条件——→当地邮局答复申请单位(人)——→七个工作日内给予通邮。
(2)不具备通邮条件——→产权单位(人)或主管部门按通邮条件进行整改(当地邮政部门可给予配合)——→具备通邮条件——→当地邮局答复申请单位(人)——→七个工作日内给予通邮。
2、单位和居民通邮地址变更——→单位(或个人)到当地邮局办理通邮地址变更登记手续——→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居民则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当地邮局审核新址是否具备通邮条件——→(1)、(2);
(1)具备通邮条件——→当地邮局答复申请单位(人)——→七个工作日内给予通邮。
(2)不具备通邮条件——→产权单位(人)或主管部门按通邮条件进行整改(当地邮政部门可给予配合)——→具备通邮条件——→当地邮局答复申请单位(人)——→七个工作日内给予通邮。
来源:韶关市2016便民信息。
一、标题,某某小区某栋(或单元)加装电梯批前公告。二、简述加装电梯楼或单元层数、一梯几户、座落小区位置、共计户数。三、根据本地区某某文件精神,该栋居民于某年月日提出加强电梯申请,经全体业主协商,有多少户签字认可,同意每户出资XⅹX元加装电梯,占总户数百分之九十以上,符合申请条件,现予报请XX市XX区住建局审核批准,特进行批前公示:将同意户户主姓名公示(可列表)!四、小区物业公司、业委会、居委会签字盖章! 供参考如可行请釆纳!
加装电梯报送材料有:
居民意见征询公告结果,1/500或1/1000地形图、1/500或1/1000建筑施工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和图纸目录单),规划部门规定的其他申报材料。
收到加装电梯建筑设计方案后,5个工作日在小区范围公示建筑设计方案,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意见收集期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规划部门出具公示结果,申请人办理后续相关手续(无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示期满有异议的,街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做好群众矛盾化解工作,经协商,无异议后,申请人办理后续相关手续。